工作报告
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5-12-31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根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在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修订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为抓手,以提升备案审查质效为核心,扎实推进“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运行基础
立足我县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对照上位法最新要求,牵头修订《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新修订的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备案程序、细化审查标准、强化纠错机制,新增审查建议处理流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等内容,为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监督指导,推动形成“常委会领导、法制工委牵头、相关工委协同、制定机关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备案流程,实现“有件必备”全覆盖
严格落实备案时限要求,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自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完成报送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材料接收审核机制,对报送的备案文件进行形式审查,重点核查文件文本、制定说明、合法性依据等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建立备案文件台账管理系统,对接收的规范性文件逐一登记编号、分类归档,实现备案情况动态跟踪。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备案,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三)强化审查力度,提升“有备必审”质效
坚持合法性审查为核心、合理性审查为补充的审查原则,对备案文件开展全面审查。在主动审查方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规范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对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审查。在审查建议处理方面,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审查建议的渠道,建立审查建议接收、登记、研究、办理、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创新审查方式,探索开展联合审查、专项审查,邀请法律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审查工作,提升审查意见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四)狠抓纠错整改,落实“有错必纠”要求
对审查中发现的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与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不适当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审查意见函。加强跟踪督促,通过专题会商、定期调度等方式,推动制定机关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启动督办程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我县备案审查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备案审查制度执行的刚性有待加强,部分制定机关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报备不及时、材料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审查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审查力量不足,对一些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深度不够;三是沟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宣传普及工作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备案审查制度的知晓率不高,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完善制度机制
深入落实新修订的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细化配套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考核评价机制,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确保文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二)全面提升审查质效
扩大主动审查覆盖面,加大对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审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方面,开展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提升审查专业化水平,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提高审查意见的精准性。
(三)强化整改跟踪督办
健全审查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机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对整改不力的制定机关,依法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四)加强能力建设和宣传
常态化开展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升级,实现审查工作智能化、高效化。加大备案审查制度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普及备案审查知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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