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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职责,争做模范代表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4-26 访问量: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其职责履行得好坏,是检验人大代表是否合格的唯一准则。那么,如何才能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呢?笔者认为,只有积极履行职责,当好三个模范,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大代表。

争做依法履职的模范。作为人大代表,应倍加珍惜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在代表大会期间,要认真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以及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利;闭会期间,应该主动按照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的安排,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加强与选举单位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争做为民服务的模范。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公仆,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忠实代表,要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与广大选民的纽带作用。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谋民利,解民难,推动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注重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了解和听取群众的信访要求,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争做促进发展的模范。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着眼于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在行使代表职权时,要登高望远,站在维护国家大局的高度想问题、出点子,在事关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悉心谋划,献计献策。要了解掌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注意力转向关心改革、发展、稳定上来,立足全局,着眼根本,积极服务发展,通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办公室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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