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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8-09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维护社会稳定作用


“人大代表要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人大代表要通过‘三走三问’这个履职平台,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助力信访维稳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有感而发说的一句话。

这样的感慨绝非空穴来风。近年来,全国和省、市人大先后围绕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也以省委大走访、市县“百千万”集中帮扶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以“走进企业问发展、走进社区问和谐、走进农村问民生”为主要内容的“三走三问”活动,引导代表深入基层听民声、联民心、解民忧、帮民富,在理顺情绪中促和谐、在纾解民怨中保稳定,拉近了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距离,也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开辟“快速通道


代表走访,走进百姓“心坎里”


“为国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设之以禁。”说的就是要想解决问题、消化矛盾,就得走入基层、走进群众,必须真走、走实,走进老百姓“心坎里”。

“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落实了吗?”“拆迁补偿款是否及时发放?生活有没有困难?”“还有没有其它要反映的问题?”……“三走三问”活动开展以来,县镇人大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走访活动,代表走访所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是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老百姓最为关切、也是最容易激发矛盾的问题。

广大代表在走访过程中,积极为人民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主动做好维稳工作,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一是及时掌握不稳定信息,当好“信息员”。代表在走访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及时掌握各类苗头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为做好维稳工作取得了主动权。二是减少政策执行阻力,当好“宣传员”。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城镇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代表们将党的政策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广泛深入地宣传好、解释好,消除群众误解,促进社会稳定。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代表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好、个人威望高的有利条件,对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进行化解,个人不能解决的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当好“监督员”。对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代表要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使群众的意愿能及时、有序地得到表达。

代表的积极作为,推动了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7月底,代表共走访群众5400余户,化解信访苗头性问题53件,解决矛盾纠纷178件,解决190余户家庭贫困问题。


接待选民,架起一座“连心桥”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人大代表依托“代表之家”这个平台,积极联系、接待、服务人民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

每月10日,镇上、村里的“人大代表之家”都热闹非凡,这天是我县规定的选民接待日,每个“家”有2-3名人大代表在这里受理和接待选民的来信来访,代表耐心听取选民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与选民积极沟通,认真填写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表,对于需要说明和解释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对于需要办理的,进行归类整理。一些邻里纠纷、农业生产中的矛盾等,经人大代表和镇村干部现场找问题症结,调邻里矛盾,提解决办法,村民大都满意而归。

“以前反映问题都去镇里、去县里,现在直接到咱村里的‘代表之家’找人大代表就行了,代表直接就把咱的困难和问题反映到镇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有的还直接反映给县领导,答复和解决问题都快,比咱自己上访还管用。”来访村民的一席话打动了周围的群众,也是代表接待选民成效的最好诠释。

“在接待活动中,收集到选民反映较多的是环境整治、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此,代表们都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代表建议提交,都得到了有效解决,真正使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敬炽介绍说。

代表接待选民,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真正架起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旁听庭审,官司打的“更明白”


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希望,莫过于官司能够打的公正明白。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切实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广大代表也引导百姓通过司法诉讼等途径,合法合理地主张自己的权益,尽量减少无理的上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现在开庭……”法院的审判大厅严肃而庄重,参加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大代表聚精会神地倾听着,时刻就法官、检察官执行庭审程序、驾驭庭审能力和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评分,庭审结束后的评议会上,针对庭审是否公开公正、程序是否依法规范,审判人员是否准确把握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是否注重化解矛盾等进行点评,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法庭上面对面接受代表的监督,使我们法官审理和判决案件更加严谨,对我们依法履职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一位法官感慨地说。

今年6月,人大代表旁听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原告刘某和被告董某系邻村,经人介绍相识并举行了婚礼,但没有结婚登记,后因感情不合签订离婚协议,但被告并未履行。接到案情介绍后,代表们认为,这起案件不能以单纯的财产纠纷进行判决,而要充分考虑当地民风民俗,且不能引起家族及邻村矛盾。法官考虑综合因素,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并很快执行了判决,未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社会稳,事业兴;民心齐,百业旺。我县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代表意见建议形式把群众的合理诉求反映上来,各级人大和政府对这些建议优先受理、优先交办、优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步得到了落实,大量合理诉求得到了及时处理,谱写了我县和谐发展的新篇章。

(办公室 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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