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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四项机制”驱动镇级人大工作创新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8-14 访问量:



一是健全工作运转的科学规范机制。镇人大工作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有着许多可以创新的空间。要想拓展镇人大工作的格局,激发人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规范管理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用制度来推动工作开展。让镇级人大的一切工作置都于制度的制约监督之下,让一切的检查、评议、视察都有据可查、有例可依。

二是提升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支持机制。对政府的监督,要克服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规范监督程序和行为,通过召开主席团会议,组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

三是完善代表履职绩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把镇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纳入镇人大绩效考核内容,制订考核细则,对代表履职实行量化考核,提出明确目标,常检查、常督促,年底与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同考评、同奖惩。评选出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大代表,鼓舞先进,激励后进。

四是优化经费投入的动态增长机制。镇级人民政府要把镇级人代会会议经费、人大日常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列入镇级财政预算,建立专户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的速度建立起动态增长的经费投入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镇级人大工作的新需要。

                                         (办公室 尹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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