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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者要树立“三种形象”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8-11 访问量:



面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新常态,人大工作者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担当起新任务、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民、务实、清廉,为建设“三地一新”新沛县贡献力量。

为民形象。人大工作者任何时候都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监督重点要以发展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做到多谋善断,谦虚谨慎,从善如流,贤明通达。始终牢记自己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真正树立起宗旨意识,做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不应高高在上;要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举群众利益的旗帜,推动“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尊重群众、关心群众、依靠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务实形象。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一线“接地气”,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激情,把所有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全部本领用在促发展上,把最大功夫用到抓落实上。始终保持敏锐的洞察力,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纳入监督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独立思考,按规矩办事,不人云亦云,不趋炎附势;始终做到从实际出发,着眼长远,重视基础,干实事,实干事,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清廉形象。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自觉清除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任何时候都能做“知足者”和“明白人”。时时管住自己的腿、脚、手,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自觉给对外交往划底线,给兴趣爱好上把锁,给工作之余设道岗,常怀慎初、慎独的律己之心。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委规定,守好道德“底线”、不碰党纪“红线”、远离法律“高压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人代工委  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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