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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要求推动乡镇人大履职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09-14 访问量: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其工作的开展最贴近广大人民群众。近年来,由于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和原因,各级对乡镇人大缺乏足够重视,乡镇人大在履职方面逐渐产生了政治边缘、会期缩水、程序空转的现象,这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政治需要显得格格不入。摆脱这种尴尬局面,需要乡镇人大从自身找原因,在强化自我要求、积极履职行权和充分彰显作用上下功夫、做文章,重点要强化四个方面的要求。

强化一线要求,践行政治使命。乡镇人大是基层政权的基本形式,是助推基层工作开展,建设基层民主政治的核心力量。要在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工作中保持“一线”作为,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举措在“一线”落实,成效在“一线”取得,做到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强化工作要求,激发代表热情。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生力军的重要作用,让代表在群众中威望高、协调能力强的优势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得到优化和提升。创新思路,改进办法,让广大基层代表充分深入到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中去。在拆迁建设现场当好搬迁政策宣讲员,在基层矛盾化解一线当好工作矛盾调解员,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当好工程项目监督员。

强化监督要求,促进政府效能。监督权是乡镇人大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助推政府工作的有力手段。镇级人大在履职行权的时候,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制定整体监督计划,认真落实监督举措,依法有序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在政府层面的深入落实。因地制宜,以实际成效为导向,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评议,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改进工作。

强化学习要求,提升履职能力。针对新形势发展要求,乡镇人大要坚持定期举办学习培训班制度,组织代表集中学习《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并邀请有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全面提升广大基层代表的履职能力。

                                           (办公室 尹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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