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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大工作要有三种担当精神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0-27 访问量: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精髓,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有了更高要求。新时期人大干部要以政治担当、能力担当、责任担当的精神做好全年的人大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要有政治担当的精神。

政治担当是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把人大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时,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保证党意图的实现,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政治要求,明确规定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经党组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以制度的形式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对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意志,转化为工作实践,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做到了与县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二、进一步提升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要有能力担当的精神。

能力担当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要提高几个方面的能力:要提高学习的能力。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确人大工作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提高看问题的能力。学会用战略的眼光来看问题,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依法监督解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学会用辩证的眼光来看问题,坚持用矛盾的观点对问题进行分析,客观公正地看待是非功过。要提高语言的能力。审议决策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之一,审议发言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功。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发表与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相悖的言论,学会从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去发表观点,阐述问题,审议发言时要做到观点新颖、思维严谨、措辞准确。要提高监督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先要熟悉监督的程序,后要掌握其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方法措施,选准监督的议题,重点围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民生等重大议题开展工作,切实把人大工作的成效更好地体现出来。创新监督的方式,不断探索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措施。

三、进一步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要有责任担当的精神。

要做到遵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遵守组织纪律,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共事、兴事、谋事、成事,树立人大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创造工作新业绩,为实现新发展,加快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要做到遵守工作纪律。认真遵守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准时出席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调查、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廉洁自律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敢于担当并不是一个或几个领导干部的担当,而是一个集体相互支撑、群策群力的担当。对于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组织来说,更加具有特殊的意义。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碰到问题不推诿,遇到问题合力攻,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人代工委  孙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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