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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民自治更有生命力——县人大增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侧记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7-12-28 访问量:



近年来,沛县人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增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让村民自治更有了生命力。

新条例推动民主监督前行

《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实施后,沛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了《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座谈、问卷调查、现场查看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县对《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根据新《条例》要求,我县在2001年实行村账镇代理的基础上,结合“三资”清查,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制,坚持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得益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经营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经济合同、财务公开、档案管理七统一。17个镇(街道)全部运行徐州市“三资四化”服务信息化监管系统,涉农村居全部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协议,由镇农经中心运用徐州市“三资四化”服务信息化监管系统代理账务,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以实施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和村级成立监督委员会为契机,使全县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逐渐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态势,形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完善,实效不断增强。

但在新《条例》执行中还存在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三资四化”主动性不强,《条例》处罚力度不大等问题。为此,市、县代表们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二要进一步加强镇“三资”代理机构建设;三要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四要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五要进一步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检查报告》被县主要领导批转后,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回应,先后出台了《沛县村务公开十项制度》、《关于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工作的意见》、《村级民主理财活动规范化管理意见》、《违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较好地落实了人大的建议意见。

新模式汇聚民主监督力量

我县近年来探索形成的村级民主管理“1+5”工作法(1是指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5是指通过村党组织提议,村民、党员和“两委”议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委会执行,村民代表监督等环节来决定农村重大事项、解决农村重大问题)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1+5”新机制放大了村民自治工作新亮点,取得了监督工作新成效,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代表们提出的“下功夫抓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下功夫抓规范严谨工作程序;下功夫抓实效强化监管职责”等建议都已被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

2017年全县村级换届之后,新推选了村民主理财小组,1615名民主理财人员,都已普遍接受了市、县、镇的三轮学习培训教育。370个村居设有财务、政务公开栏,集体收支数额较大的村配备了电子触摸屏,利用“三资四化”监管系统村级服务终端,通过信息查询平台即时公开“三资”和涉农政策,实现即时公开、正常公开、真实公开。

现在,全县已形成了每月3日统一理财、5日集中会审记账、10日进行财务公开、15日现场督查的村级工作模式,涌现出了大山湾村的流动公开栏、西姚桥村的“心连心”公示卡以及北孔庄居的“菜单公开”等一批亮点村,深受群众好评。实现了民主定事、制度理财、权力制衡、加强约束的村级民主自治工作机制,极大推进了我县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农经工委  蒋正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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