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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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的通知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11-06 访问量:



2018年9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对于全省上下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必将发挥良好的指导、监督和推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决议》相关要求,现结合沛县实际,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决议》相关要求和县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行权、主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围绕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责任再明确、措施再具体、路径再优化,力争通过两年时间集中攻坚,使我县提出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突出环境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确保《决议》精神在沛县的贯彻实施、落地见效,确保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及各镇、街道人大要认真组织对《决议》的学习,全面领会《决议》的内容和要求,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高度,充分认识《决议》出台的重要意义,强化依法推动打好污染攻坚使命担当,把贯彻实施《决议》作为人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决议》落地落实。

2、加大宣传,形成合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决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使贯彻实施《决议》成为全县各级机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同心协力实现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

3、制定清单,明确目标。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对接,督促县政府抓紧研究提出2018--2020年本地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拿出标本兼治、科学管用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序时进度,在2018年年底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制定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要突出重点,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查找问题,强化项目管理,不能仅仅罗列一些面上的指标。整治方案要体现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统筹处理好污染防治与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源头治理,防止一刀切、一阵风。整治目标要切合实际、具体实在,让人民群众可见可感。

4、围绕重点,强化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依据县政府所制定的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在每年监督工作计划中,有针对性地安排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多种活动,有效监督突出问题清单年度目标计划的完成。连续开展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会,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时机成熟时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会。加强常态监督,持之以恒监督治水、治气、治土、治味等集中整治。把监督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同监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263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5、审议清单,形成制度。县政府要在每年四月份把上年度提出的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当年突出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治目标和措施,作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对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年度环境报告,对全县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开展满意度测评。各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要参照这一做法,建立年度环境报告制度,推动基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6、发挥作用,凝智聚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把各级人大代表的思想和行动集中到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出计出力、建言献策上来,动员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及时化解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7、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决议》要求的各项任务落实。“一府一委两院”、县各镇、街道人大及相关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决议》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统筹安排部署,及时完善措施,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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