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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09-30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现有残疾人7.52万,约占全县总人口的6%;其中持证残疾人2.53万,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9%;重度残疾人10536人;80%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权益为核心、以最广范围地聚合各方支持力量为基础、以最好效益地推动残疾人事业开展为目标,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残疾人事业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一是成立了以残联、财政、人社、卫计委、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县18个镇(街道、场)设置了镇级残联,选配了1名镇残联专职理事长,公开招聘了1名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387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镇村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体系。二是坚持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是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放工作。2017年以来,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144.24万元,惠及残疾人19308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40.5万元,惠及残疾人12345人次。二是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不断提升。全县持证重度残疾人免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最低标准每人每年50元给予补贴。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持证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实现全覆盖。2017年以来,全县持证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累计投保约65万元,极大的缓解了残疾人家庭因意外受伤造成的经济负担。

(三)残疾人医疗康复覆盖面逐步扩大。一是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现全覆盖。2013年5月,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式运营,主要为0-6岁听力障碍、智力障碍、低视力、自闭症、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运营以来,累计训练残疾儿童1760人次。二是“三助一给”工作实现常态化。近年来,对824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累计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5082件,受益残疾人3394名。对214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和118名重症救助对象实施了服药和住院治疗救助。三是残疾人托养工作有序推进。14家镇级残疾人之家共接收服务对象600余人, 580余人从事辅助性劳动,这些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劳动,增加了收入,缓解了生活压力。

(四)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根据残疾人需求开展“菜单式”培训,采取集中办班和分散培训的方式,在电子商务、玉石雕刻、布艺剪纸、盲人按摩、种植养殖等方面,累计培训残疾人741人次,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二是积极鼓励残疾人兴业创业。2016年以来,对7家残疾人扶贫基地补贴资金共计14万元;对三家新开办的盲人按摩机构每家扶持资金8000元;对7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自主创业扶持资金24.6万元;对283人发放小额康复扶贫贷款,共贴息13.65万元。“十二五”以来,累计有4600余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三是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每年对企业进行就业年审,三年来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83万元。

(五)残疾人教育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将特殊教育纳入“十三五”教育规划和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和实施。二是积极选拔训练、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残疾人各类体育赛事,先后参加大小赛事40余场,获国际、国内奖牌35枚。三是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县镇均设有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并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基层村居公共文体活动。四是健全信访办理机制,积极协调处理残疾人各类信访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社会助残、预防残疾意识不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还不到位,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不浓,公众对残疾人多止于道义上的同情和怜悯,自觉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意识欠缺。公众预防残疾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人对出生缺陷筛查主动参与率低。社会化扶残助残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帮扶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残疾人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我县80%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受身体残疾等因素限制,残疾人家庭生活普遍贫困,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与健全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县镇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仍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部分镇村残疾人组织管理还不够规范、职责功能还不够完善,制约了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三)残疾人生活和就业状况不容乐观。一是残疾人仍是社会中贫困程度重、扶持难度大、就业率低、返贫率高的特殊群体,特别是占比很大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更处于明显劣势。二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以足额到位,未能实现应缴尽缴。三是残疾人就业技能差,就业渠道窄,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岗位较少,引导发掘困难,排斥残疾人就业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后。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人行道铺设盲道和坡道仍欠规范,仅在城区部分主要人行道上铺设了盲道和坡道,占压、挤占盲道和铺设盲道不规范的现象较为突出。各类主要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城市公共停车场所缺少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比较弱。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滞后,全社会无障碍建设的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要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一是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助残日、法治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社会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意识。二是实施社会化帮扶措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将扶残助残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和个人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要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人员从事残疾人工作。要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将业务培训制度化、长期化。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要进一步改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条件,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业务和信息交流,确保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整合政策,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就业状况。要进一步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康复、教育救助为重点,法律援助为辅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救助体系,满足残疾人多样化的救助需求。要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生产需求,开展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小额贷款,加强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更多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平台和机会。要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及时、足额地给予减、免和退税,通过各种措施,切实加大对残疾人的扶持力度,降低残疾人的贫困程度,提高就业率,降低返贫率,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

(四)要增加投入,进一步增强残疾预防和医疗康复能力。要通过加大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完善和努力提高我县残疾人预防和康复工作的设施和水平。要广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完善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机制,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降低残疾发生率。要出台相应政策对残疾人特别是精神病、智力残疾、自闭症和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予以扶持。要加强管理,强化培训,切实提高现有康复器材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的作用。

(五)要统一规划,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新建城镇道路、公共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建设标准,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格管理,要做到与建设项目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使用。对缺少无障碍设施的,要按照标准加快改造,为残疾人生活和工作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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