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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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2019年度沛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09-03 访问量:

县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沛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为做好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行政单位要深刻领会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深远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统筹优化国有资产分类归口管理,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和单位切实承担起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管理,不断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实效。

2.调查摸底,弄清家产底数。继续全面开展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落实好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把底数弄清、情况吃透、问题找准,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逐项对产权进行确认登记,全面摸清家底。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3.完善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突出部门和单位的主体管理责任,强化职责分工,建立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密切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综合考评、业绩考核与利益分配挂钩的科学考评监督体系,硬化责任约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

4.强化队伍,提升国资管理水平。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定人定岗配齐配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明确资产管理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根据《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县政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征求意见,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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