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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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评议电信网络诈骗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07-28 访问量:

时间: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

地点:县法院科技法庭

案号:2023)苏0322刑初419号、441号

件名称电信网络诈骗案

审判成员:

审判长:李敏        审判员:孟翠

人民陪审员:杜四    书记员:刘苏楠

公诉人: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吴青松

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冠宇

被告:被告人刘长洪,(绰号“老余”);被告人陈尚青,(绰号“阿青”);被告人何国华,(绰号“云浩”);被告人陈昕华,(绰号“大头”);被告人黎鹏翔,(绰号“小七、阿祥”);被告人刘晋华,(绰号“阿杰”);被告人刘金永,(绰号“乐宝”);被告人温光照,(绰号“AI”);被告人姚勋,(绰号“老黑”);被告人刘金所(绰号“金子”);被告人吕新元,(绰号“一男”);被告人杨国明,(绰号“咖啡”);被告人刘金强,(绰号“多宝”)。

律师张斌,沛县金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

  邵子艳,云南省源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金所委派)

案情简介

一、诈骗

2020年3、4月份,杨灵(在逃)等人在境外的缅甸贺岛盛邦工业园区租赁办公楼组建名称为“新时代公司”的“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以下简称“诈骗集团”)。该诈骗集团通过“凯斯”等APP平台,以聊天软件和被害人谈感情取得信任后,引诱其参与赌博或投资,利用后台控制输赢的方式对境内人员实施诈骗。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刘长洪、陈尚青、何国华、陈昕华、黎鹏翔、刘晋华、刘金永、温光照、姚勋、刘金所、吕新元、杨国明、刘金强先后加入诈骗集团,在接受诈骗集团培训后,装扮“高富帅、白富美”等成功人士,将手机信号虚拟定位到中国境内各个城市,以“杀猪盘”模式对中国境内人员实施诈骗。上述被告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针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犯罪活动,诈骗数额难以查证,持续累计1个月至14个月不等的时间。

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2020年6月,被告人姚勋按照境外人员“阿凯”、“小胖”(未到案)的安排,组织王厚强、刘金所、刘金强、吕新元、李改成、李文光、李新闻等8人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的边境处,在夜间通过走山路等偷渡方式逃避边防武警的管控偷越到缅甸境内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参加代表: 

仝玉彪   汪  亿   朱开靖   曹厚生   肖作平   黄  浩   李红涛   刘洪真  王新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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