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5-08-28 访问量: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为强化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推动工作依法规范开展,8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广浩同志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深入到县检察院驻沛县看守所检察室、讯问合法性核查谈话室、县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查阅台账、听取介绍等形式对县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沛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抓好监管执法安全、刑罚执行、刑事羁押期限三项工作为重点,紧扣刑事执行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连续18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3次荣获集体三等功,9人次先后被授予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优秀驻所检察人员、刑事执行条线业务能手、全市三八红旗手及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荣誉称号。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3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执行公正得到有力维护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严格规范。重点加强对“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查、专项检察等方式,强化对提请、审理、裁判等环节的同步监督,有效防范了“提钱出狱”“以权赎身”等问题。积极推行检察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以公开促公正,2024年以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件14人,开展听证6次,案件办理质效稳步提升。
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持续强化。聚焦“收押难”“送监难”等痛点,贯彻落实相关意见,开展专项检察活动,联合法院、公安局会签实施意见,建立信息互通、责任倒查机制,2024年以来核查发现未及时交付执行罪犯24人,监督清理收监21人,有力推动了刑罚交付执行的规范有序。
财产刑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围绕财产刑“空判”、执行率低等问题,开展“雷霆 2023”专项活动及“回头看”,对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全面核查,针对发现的移送不及时、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重点场所监督扎实有效,监管秩序持续稳定
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全程覆盖。构建“入所—日常—出所”全程监督体系,推行“清单式”检察模式,强化派驻检察官日常谈话“五必谈”,创设“驻所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联合相关单位建立监室在押人员应急救护员机制,开展留所服刑专项检察,针对执法监管不规范问题及时制发文书,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有序。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3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断深化。以“派驻+巡回”模式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联合多部门提供创业政策支持,创建安置帮教基地,优化涉企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管理模式。2024年以来巡回检察8家司法所,查阅档案、谈心谈话各188人次,有效防范了脱管漏管,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再社会化。
监视居住执行监督规范有序。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推行同步动态监督,及时核验手续、释明救济途径,定期核查被监管人生活保障情况,2024年以来监督执行9件9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切实维护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规范了执行活动。
(三)重点环节监督精准发力,群众关切得到积极回应
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成效显著。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联合法院、司法局等政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推动整改,促进了刑罚执行变更工作的规范化。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深入推进。联合公安局会签实施办法,设立全市首家“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谈话室”,对重大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非法证据9件9人,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升了办案质量。
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取得突破。建立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和外部线索移送机制,2024年3月被省院确定为首批赋予立案侦查权的基层院,办理的全市首例机动侦查权案件胡某某诈骗案入选省参考性案例,展现了检察侦查履职能力。
(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监督能力稳步提升
队伍政治建设扎实推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党课、警示教育大会和政治学习,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活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连续18年被评为全市先进集体,多人获省市级荣誉。
数字赋能监督成效明显。自主研发的罪犯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平台上架运行,利用该模型发现并办理多起延迟交付案件,在全市看守所巡回检察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升了监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专业化能力持续增强。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与上级院巡回检察,提升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1名干警被选为“全省检察人才”。
二、存在问题
尽管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对照新时代司法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检察理念与新形势适应不够
对刑事执行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在运用新理念指导监督实践、破解复杂难题方面还有提升空间,部分工作仍停留在传统监督模式,主动适应新时代刑事执行工作特点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存在短板
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壁垒尚未完全破除,数据共享的范围、深度和时效性有待提升,导致在部分监督环节存在衔接不畅、信息滞后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队伍结构与能力建设有待优化
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高要求还存在差距,人员结构不合理,年轻干警力量不足,存在人员断层风险。在应对数字化、智能化监督趋势,以及办理复杂、新型刑事执行监督案件方面,复合型人才储备仍显薄弱。
(四)数字检察应用需进一步深化
虽然研发了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模型的完善度、覆盖面还有提升空间,在财产刑执行等其他监督领域的数字化应用相对滞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融合深度不够,尚未充分发挥科技赋能的最大效能。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更新检察理念,提升监督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新时代刑事执行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研判,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树立更加科学、精准、能动的监督理念。
突出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的效果导向,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监管场所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 “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
(二)完善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
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常态化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刑事执行中的职责边界和协作流程,形成监督合力。
推动建立跨部门、全覆盖的刑事执行信息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刑罚执行、监管改造、社区矫正等信息实时互通,为精准监督提供数据支撑,提升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
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警培养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实战锻炼等方式,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解决人员断层问题。
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对干警侦查、派驻、巡回监督及信息技术应用等多方面能力的培训,鼓励干警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办理,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四)深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督效能
持续完善现有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拓展其在不同案件类型、不同执行环节的应用,同时加快推进财产刑执行等其他监督领域的数字化模型研发,扩大数字检察覆盖面。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刑事执行检察中的深度应用,通过数据碰撞、智能分析等方式,精准发现监督线索,提升监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五)自觉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参与听证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深化检务公开,扩大公开听证在刑事执行检察中的应用范围,让监督过程更加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 上一篇:关于全县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