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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出新风正气 议出活力动力——沛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纪实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8-12-03 访问量:



“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述职报告、各评议组作评议调查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0名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投票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近日,沛县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完成了对县法院、交运局、安监局等11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评议着力促进了部门高效履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出台文件做到有据可依

要使评议工作开展得富有成效,必须依法有序,扎实严谨。为此,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评议对象为全县所有单位,明确评议内容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县委的决策部署、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及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明确评议流程为事前调查、会议评议、整改督查三个环节,做法得到县委充分肯定,并以县委办公室的名义《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转发。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票决,最后确定了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物价局、城管局、审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11家监督管理部门为评议对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对所有任命的副县长开展述职评议,既保证了监督的全覆盖,又提升了评议的效果和质量。

实地调查做到过程公开

10月30日,县人大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接受评议的1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并表态发言全力配合。会后,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3个评议工作组,分别由人大常委会的三位副主任任组长,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各评议工作组组织组员,认真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弄清评议工作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步骤112日——15日,各调查组根据工作分工,到被评议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建议,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形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同时,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1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又邀请260余名县人大代表,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11家部门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和意见征求,作为对常委会评议结果的印证。

现场票决做到结果公正

1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如期召开,11家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本届以来的工作郑重地向大会报告,人大常委会三个综合调查组提供了11篇调查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在充分的审议讨论后,参会的35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0名县人大代表开始投票,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法院等10家单位满意率在90%以上,城管局满意率89.1%,低于90%,评议结果和260余名县人大代表的评议结果是相符一致的。根据《工作评议办法暂行规定》,被评议对象测评满意率在90%(含90%)以上的为“满意”,在70%(含70%)至90%之间的为“基本满意”,低于70%的为“不满意”。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以及为“基本满意”且居末位的,降低年终绩效考核一个等级。

“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评议于法有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在短期内给人大常委会一个满意的答复。”面对评议结果,县城管局局长任泽亚信誓旦旦地表示。

跟踪整改做到注重实效

整改是评议工作的关键环节。整改不到位,评议就走了过场,失去了意义。县人大常委会向11家被评议单位下发了评议意见书,各被评议单位也都按照以评促改、边评边改、改评结合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那些能够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雷厉风行,急行急改;对一时无条件和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对涉及法规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取得群众的理解。如县城管局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整理归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定承办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复时间、定办复质量,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

对本次会议上指出的问题,人大相关工委跟踪监督,落实整改,就整改情况,明年上半年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汇报,力求取得圆满结果,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说。

       (办公室  肖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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