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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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评议合伙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11-02 访问量:

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10:00

地点:县法院朱寨法庭第一法庭

案号:2023)苏0322民初6755号

件名称合伙合同纠纷

审判成员:

审判员:杨夫彬

书记员:李文托

原告:江苏高亮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实业公司构件厂内101-103室。法定代表人:狄远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德顺,江苏敬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荣甜甜,江苏敬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州腾阳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沛县朱寨镇闫集村。

法定代表人:邓永侠,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开银,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混凝土合作生产加工协议》,约定原告所生产混凝土由被告负责质检站备案、开发票、订合同,原告每方向被告支付管理费5元。同时约定原告的合同款必须转入被告账户,被告不占用货款,及时向原告拨付。河南省宝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宝山公司)因济宁京杭运河台儿庄三改二工程需要,向原告采购混凝土,由原告实际供货,货款按照《混凝土合作生产加工协议》约定,由宝山公司分四笔打入被告公司账户636180元,但被告仅向原告转付了20万元,其余货款拒不支付。

参加代表: 

孟 磊    郝建军    魏 意    郭宝生    魏垂宝    丁 侠    袁道永   

闫五泽    李  准    陈建军    张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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