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合伙合同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3-11-02 访问量:
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10:00
地点:县法院朱寨法庭第一法庭
案号:(2023)苏0322民初6755号
案件名称:合伙合同纠纷
审判成员:
审判员:杨夫彬
书记员:李文托
原告:江苏高亮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实业公司构件厂内101-103室。法定代表人:狄远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德顺,江苏敬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荣甜甜,江苏敬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州腾阳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沛县朱寨镇闫集村。
法定代表人:邓永侠,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开银,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混凝土合作生产加工协议》,约定原告所生产混凝土由被告负责质检站备案、开发票、订合同,原告每方向被告支付管理费5元。同时约定原告的合同款必须转入被告账户,被告不占用货款,及时向原告拨付。河南省宝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宝山公司)因济宁京杭运河台儿庄三改二工程需要,向原告采购混凝土,由原告实际供货,货款按照《混凝土合作生产加工协议》约定,由宝山公司分四笔打入被告公司账户636180元,但被告仅向原告转付了20万元,其余货款拒不支付。
参加代表:
孟 磊 郝建军 魏 意 郭宝生 魏垂宝 丁 侠 袁道永
闫五泽 李 准 陈建军 张慧萍
- 上一篇:旁听评议人格权纠纷案
- 下一篇:旁听评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