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三评
旁听评议赡养纠纷案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5-05-23 访问量:
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09:30
地点:沛县张庄镇范庄社区
案号:(2025)苏0322民初4531号
案件名称:赡养纠纷
审判成员:
审 判 员:袁 航
书 记 员:唐珍珍
原告:张克永,男,1954年11月29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2195411292813,住江苏省沛县张庄镇范庄社区居委会大张庄39号,电话:17696552779。
原告:苏香云,女,1950年8月20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2195008202849,住江苏省沛县张庄镇范庄社区居委会大张庄39号。
被告:张成峰,男,1981年3月29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2198103292815,住江苏省沛县张庄镇范庄社区居委会大张庄,电话:13913472419。
案情简介:
原告夫妻共生育三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单独生活。现在两原告已年迈多病,生活困难,曾多次找居委会和镇里相关部门处理,被告拒不履行赡养的法律义务。原告苏香云因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高血压、糖尿病住院,并手术,花费医疗费18671.68元,但被告即不过问,也拒不承担医疗费。
参加代表:
蒋世永 赵晓路 梁园园 屈保中 屈爱伟
杜长法 耿洪田 邓 建 荣 涛 马保民
张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