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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8-21 访问量:

——201982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沛县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过程中,县审计局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教育局和县司法局预算执行情况,县人防异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情况,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县公交公司20162018年度运营情况,镇级卫生院2017年度运营情况,28项县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结算情况,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6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主动维护经济发展,狠抓增收节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全县财政运行态势平稳良好。2018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765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0%,比上年减收5649万元,下降0.70%;县本级预算支出1159985万元,完成预算的88%,比上年增支113983万元,增长10.90%2018年度县本级可用财力1365060万元,比上年增加89509万元,增长7%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县财政以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为目标,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民生政策,加强监督管理,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过程中争取我县利益最大化,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展现了我县财政新作为。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县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但在预算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指标53647.55万元未细化到具体的预算执行单位,形成二次分配。

2.违规结转连续两年以上指标2328.10万元。2018年末预算指标结转结余158875.37万元,其中2016年之前指标结转结余2328.10万元。

3.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四个季度支出分别占全年支出的比例为16.83%21.49%21.20%40.47%,支出安排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4.缓收土地出让金5630万元。至审计时止,孟桥地块、汉皇老年公寓地块两个地块欠缴土地出让金合计5630万元。其中孟桥地块欠缴出让金4769万元,相关部门未按补充协议约定,将共管账户中的销售资金偿还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5.预算收入38356.0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入库。

6.预算支出12146.53万元滞留在统管账面未拨付安排使用。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面。

2018年底,县房产服务中心对100个住宅小区征收维修资金累计18993.82万元,其中有23个住宅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合计197.10万元,仅占收入总额的1.04%。至2018年底,累计余额18796.72万元,维修资金使用率低,闲置问题较为突出。另一方面,2016-2018年我县对15个老旧小区进行了工程改造,合计中标价7571.44万元,改造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三)安置房管理方面

1.过渡费占用财政资金情况。20172018年度,四方广场(汉街二期)、孟桥(御水华庭)、华西格林春天、沛初中北(汉邦广场)四个地块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县财政局共支付相关过渡费及超期过渡费合计20171.75万元。

2.安置房50046.21㎡未及时交付。至审计时止,安置房有50046.21㎡未及时交付,其中:华西格林春天26282.99㎡的安置房未交付,超期36个月;四方广场(汉街二期)地块800㎡的商业安置房未交付,超期51个月;孟桥(御水华庭)地块22963.22㎡的安置房未交付,超期74个月。

3.向开发商多支付安置房价款2.42万元。县国土局与徐州沛阳置业有限公司结算安置房价款时,直接按房产部门同期备案的市场价为准,未按协议对超面积部分下浮200/㎡,多计算支付价款2.42万元。

4.未及时收取开发企业应承担的违约金。201812月,国土局与徐州沛阳置业有限公司清算后,至审计时止未及时向开发企业收取其应承担的违约金119.6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教育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有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超范围支出1367.59万元;军训和校服费收支情况未纳入账面管理;零星工程和办公用品未政府采购397.41万元。

(二)县司法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有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2018年财政拨款当年结余48.64万元,累计结余325.19万元;会计核算不真实1.39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沛县20172018年度人防异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情况审计调查。20172018年度我县共审批人防工程项目65项,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8500.80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至2018年底,人防易地建设费尚有1000.47万元未及时征收;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非生产性建筑未按规定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竣工人防工程未扎口管理;汉城中路人防地下工程未及时结算、收益核算不规范。

(二)沛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调查。201812月底, 3家单位未及时清理退还51家民营企业保证金3065.14万元。至2019110日,已退回17家民营企业2512.34万元,尚欠34家民营企业552.80万元未退回。

(三)沛县20162018年度公交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18年底,沛县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共有 64条公交线路,498辆公交车正常运营,从业人员555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少计固定资产4400万元;收入挂往来60.96万元;广告经营业务不规范;政府新增投入资金后,股权比例未及时调整。

(四)沛县镇级卫生院2017年度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17年底,全县共有镇级卫生院26所,实际开放床位1704张,在编人员1857人,临时人员540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基建工程管理不规范,各卫生院工程建设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变更较大,且未按程序审批;23家镇级卫生院涉嫌分解住院,涉及医保住院补偿资金161.38万元;收支不平衡,部分卫生院运转困难;竞争活力不足,业务发展不平衡。

(五)沛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2019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统一组织2017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我县存在的问题有:2家单位骗取套取涉农资金8.70万元;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缺少统一明确的制度规定;违规申报惠农补贴资金3.40万元;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等。

四、重点工程审计情况

2019年上半年对樊哙路改造、垃圾发电厂飞灰填埋场等60项重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开展了东风路市政改造和孙洼安置小区2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沛县地表水厂一期续建、徐州保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28项,送审金额93086.67万元,审减金额16009.04万元,审减率17.20%。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签订不规范,有失公允;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图设计深度存在缺陷等。

五、企业审计情况

2019年初对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按合同约定收回对外借款本息8172.88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未实行公开招租。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2018年下半年,县审计局对房产服务中心、法院、检察院、农委、汉兴街道办、老干部局6家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多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财经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仍存在超预算列支招待费53.90万元、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351.49万元、购置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5298.83万元、下属单位出租房屋未公开招租等问题。

针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作出了处理,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正积极整改落实。

七、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全面掌握与预算编制相关的基础数据和基础信息,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监管,按照要求核定预算收支,对确属结余资金应及时收回财政。

(二)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进一步探索老旧小区改造模式,拓展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引导政策,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建立安置房的宗地清算和报告制度,当开发企业不能按期交付安置房时,上房时应要求企业及时支付超期过渡费。

(四)加强政府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建立健全合同审查备案机制,合同签订应严格审核把关,合同履行应加强监管,确保政府资金、资产不受损失。

(五)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相关规定,尽快细化我县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六)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管理,确保国有资金资产的安全。

(七)完善对公益事业的管理补助机制,对公共交通事业的补助应科学论证,明确补贴,合理规划补贴形式,探讨股权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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