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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19-05-23 访问量:



5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高骥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鑫宇光伏、佀楼河、南四湖徐庄水源地、沛沿河李集桥、京杭运河湖西航道和湖西农场等处现场检查水环境保护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我公司建有废水处理站,厂区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鑫宇光伏负责人介绍到,“厂区已设置了规范的废水、废气采样平台和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

“沛县南四湖徐庄水源地是湖泊型饮用水源地,2015年被评为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累计投资2亿元构建了水源地保护工程和长效管护机制。2018年11月,沛县南四湖水源地顺利通过省水源地建设达标验收。”水务局负责同志回复到。

市人大代表孔祥明问及沛沿河李集桥处的国家考核断面和省控制断面的考核情况,环保局负责同志回答:“近年来连续达到国考省考要求,考核优比例100%

“现在是枯水期,运河的水也很清澈”,“河岔口芦苇荡里有成群的野鸭子”。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位于沛县东边界,作为京杭运河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南北水运的“黄金水道”,也是沛县防洪、排灌的主通道。2011年初进行了国家二级航道标准整治,历时6年,2017年交工验收。航道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两岸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保护,湖西航道真正成为南水北调的清水廊道。

“稻虾共作,亩产值达2万元,比以往直接增收5000多元”,湖西农场书记魏胜先自豪地说。湖西农场实施严格的水生态保护措施,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根本杜绝农业面源污染,水体环境全部达到和优于地表水三类标准。

在充分肯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执法检查组指出仍存在一些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如,我县整体水环境虽有长足改善,但农村和城区部分河道依旧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镇级污水管网建设迟缓、面源污染控制乏力、畜禽养殖污染规范处理程度不高等仍在影响着水生态环境质量。

就下一步工作,吕高骥指出,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实工作,形成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多家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水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河(湖)长制”向细向实,强化运用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排污总量控制,执行水环境治理考核不动摇。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提升畜禽养殖规范水平,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程。                                                 (汪亿 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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