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 页 > 审议意见

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七五普法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沛县人大网 时间:2020-10-29 访问量:

县政府: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七五普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纳入“法治沛县”建设的总体部署。通过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广大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县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尽管县政府在我县“七五”普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法治志愿队伍作用发挥不够;三是普法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突出重点,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要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创新方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开发新途径,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借助艺术感染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在宣传模式上,要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特别是《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深入开展。

三是抓住关键,提升重点群体普法实效。在普法对象上,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普法的关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设立青少年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建立中小学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制度和考评制度,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四是完善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有序高效。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应作出明确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健全激励机制,推进“法治指数”等更加明确的普法考核标准和更加完善的实效评价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县法宣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县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完美收官。

苏公网安备 32032202000217号